公司黨委書記、總經理李建民向社會各界承諾:
為向社會提供更優良的建筑產品,提高服務質量,保定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特向社會作如下承諾:
一、工程建設:
工程質量:凡本公司施工的建筑工程,工程質量均作到一次合格,并爭創更多的優質工程;
合同履行:嚴格執行國家規定,凡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違約,按規定賠償;
施工工期:嚴格按與建設單位約定的工期施工,因本公司延誤,將承擔約定內的經濟責任。
二、建筑產品保修:
因本公司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,均由本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,并作到3日內到達現場,與建設單位商定好保修各項事宜,如未按期完成,本公司將承擔違約責任。
三、施工現場管理:
按有關規定達到要求。確屬施工原因影響市容及給市民生活造成不便的,聯系后10日內解決。
四、投訴與監察:
本公司對市民提出的意見,3日內給予答復,10日內處理完畢。每拖延一天,補償投訴人10元。特殊情況,雙方協商解決。如對本公司答復不滿意,還可到市建設局投訴。歡迎社會各界對我們的承諾實行監督。